被測樣品應在測試室放置 3 h 以上,然后分別按照本節的規定進(jìn)行預處理有特別聲明的情況除外。
3.3測試環(huán)境:
測試室環(huán)境應為20'C 士2'C ,相對濕度為50% 土 20% 。安全帽應在脫離預處理環(huán)境30 s 內完成測試。
3.4 頭模:
測試用頭模分為 1# 頭模和 2# 頭模兩種。應按照佩戴高度的大小選擇頭模的型號。
四、測試:
4.1 佩戴高度測量:
測量裝置:
為一個(gè)帶有測量標尺的 1# 頭筷,以頭模頂點(diǎn)為 0 刻度、向下延伸的高度距離為 1 mm 士0.05 mm 的等高線(xiàn),刻度到 1 mm ,同時(shí)相鄰五條等高線(xiàn)的距離為5 mm 土 0.08 mm.
檢驗方法:
將安全帽正常佩戴在頭摸上,安全帽側面帽箍底邊與頭模相對應的標尺刻度即為佩戴高度,記錄測量值到 1 mm.
4.2垂直間距測量:
使用本標準所描述的頭模,將安全帽正常佩戴在頭模上,帽殼短軸邊緣上點(diǎn)與頭模對應的標尺 刻度為 X1將安全帽去掉帽襯后放在同一頭模上,帽殼邊緣同一點(diǎn)與頭模對應的標尺刻度為X2 ,計算X2與X1差值即為垂直間距,記錄測量值到1 mm 。
4.3 測試方法:
將安全帽按照 3.2. 2. 1.5 的規定預處理后,在被測安全帽較平坦的部位貼敷兩條電極,電極的長(cháng)度為 100 mm 土 1 mm ,寬度1 mm+0.1 mm ,材料為金屬錨,電極應平行放置,問(wèn)距為10 mm 土 0.5 mm ,電 極同安全帽之間用導電膠粘接,導電膠的電阻值應 <1 kO; 將高阻計的測量端接至電極,讀取高阻計顯 示的電阻值;交換電極重復測量一次,記錄顯示的數值;兩次測量讀數的平均值即為實(shí)際測得的表面電阻率。